1、包括,省级以下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垂直管理,就是包括地市、县级行政区域环保局人财物由省政府环保厅直接管理,也就是条块管理中的条条垂直管理,地方政府只是负责环保指导监督。
2、肯定包括,市县级环保局一共才几个人,不是环保系统垂直管理,没有了行政执法,环保局机关还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吗?垂直管理的意义在于上级单位起主导作用也就是负责领导提名。
3、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,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,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。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,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,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。
就当前的信息看,自收自支编制的监测站可能会转变为全额事业。至于本身就是全额的监察,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,转为公务员或者参公的可能性不大。
应该不会,连省站都要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了。
应该会,以我们单位为例,监测站虽然是独立法人科室,但所有编制在人事局那边是环保局下边。下次垂直把我们害苦了,本来我们所有人都要参公了,下一垂直,这一垂直都定性为一类事业。
我是环境监察支队的,参公和公务员在待遇、干部提拔、福利等均一样。
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(地)县的监测监察机构,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,市(地)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(局)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,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(地)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。
环保局是事业单位,里面的工作人员既有公务员,也有事业编制。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,最高机关系生态环境部,隶属于国务院管理,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。
就当前的信息看,自收自支编制的监测站可能会转变为全额事业。至于本身就是全额的监察,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,转为公务员或者参公的可能性不大。
应该会,以我们单位为例,监测站虽然是独立法人科室,但所有编制在人事局那边是环保局下边。下次垂直把我们害苦了,本来我们所有人都要参公了,下一垂直,这一垂直都定性为一类事业。
我是环境监察支队的,参公和公务员在待遇、干部提拔、福利等均一样。
参公事业和一般事业是有区别的,不能因为职位是参公事业你就变成了参公事业,而且正规途径应该是调不过来的。不过目前一般县、市纪委都有事业编制,你可以占这种编制。
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垂直管理,就意味着脱离地方政府管理序列,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,直接由省级或者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“人、财、物、事”。
乡镇的事业编制参公的希望微乎其微。事业编制分监督类、公益一类(纯公益)、公益二类(准公益),从你的岗位来看,应该是公益一类的。这类编制是不会参公的,只有监督才有希望,但镇属事业编制就没有监督类的,所以,你想直接通过现在乡镇的岗位调整来达到参公目的,机会为零,而且以后会越来越不可能。